卫生系统绩效工资(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政协委员、黑龙江省政协副主席庞达带来了《关于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的建议》。

庞大委员(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近年来,随着医改的深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两条线政策在强化 *** 职能、保障机构公益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大锅饭’现象凸显,医疗卫生人员积极性严重不足的弊端越来越明显。”庞达委员关切地说。他认为,基层卫生人员激励政策的出台,对于尽快改变基层卫生功能严重弱化的现状,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有效解决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庞达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和《黑龙江省人民 *** 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都规定:“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控制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和按规定提取各项资金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全国医改典型的安徽省天长市,奖励资金占基层医疗收支结余的分配比例为50%。广东、江西、湖北等省还通过提高医疗收支结余用于人员奖励的比例,有效调动了基层卫生人员的积极性。
庞大建议,先进地区的经验应该在全国推广。由人社部门牵头,卫生、财政部门协助,出台了“公益性一级保障与公益性二级激励相结合”的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政策。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通过搞活机制,充分激发基层医务人员的创业动力,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质量,增强人民群众对医疗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