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日报-江西新闻客户端
江南都市报讯陆勇、全媒体记者报道:日前,南昌市民付女士在某新建小区花9886元买了一对“纯金手镯”(另赠一条纯金项链)。回到家,她发现金手镯和项链只有12.6克重。她质疑当时销售人员没有明确告知黄金饰品的重量,存在诱导消费。
更有甚者,“周六福”卖了近万元的黄金首饰,付给女士没有发票。付女士认为,“周六福”应开具发票而未开具,涉嫌偷税漏税。
消费者:“一口价”黄金折合近800元/克,退货被拒
9月27日,记者来到周六福采访。付女士出具的质量保证书只标注了价格和实付金额,并未注明重量、单价、人工成本等产品信息。据付女士介绍,当时她是经过销售人员的推销才选择了这副金手镯。她说买这个金手镯花了9886元,但事后她说它只有12.6克重。“现场标注的黄金价格不到420元/克,而我买的金手镯单价接近800元/克,让我有被套牢的感觉。如果我事先告诉重量,我就不会买了。”付女士认为商家未尽到告知义务。她找到“周六福”,要求对购买的黄金首饰进行更换和称重,但遭到拒绝。
“周六福”店员:她不问,谁会主动说出黄金首饰的重量
记者注意到,该店柜子里很多黄金饰品的标签上只标明了名称、证书编号和价格,并没有标明含金量和重量。店内销售人员廖莹解释说,这些黄金首饰是纯金,工艺价值很高。以“一口价”的形式出售,不按重量出售,也不按重量标示,属于公司规定。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普通的黄金饰品,按照每克黄金价格加上加工费计算价格。
当记者问,为什么销售时不告诉消费者金手镯的重量?廖莹说:“傅女士没有问金手镯的重量,就像她的衣服上有一个洞。你没问,怎么会主动告诉你?”
市场监管部:多次协调未果,商家态度比较强硬
随后,记者跟随付女士来到新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长分局。此前,付女士曾多次来到这家分店进行投诉。该分局副局长夏说,消费者有自主选择的权利。商家不告知黄金饰品的重量,消费者可以选择不买。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强制商家告知。“我们协调了几次都没有成功,商家的态度也比较强硬。”夏对说道。
不过,记者注意到,全国各地都有类似“一口价”黄金的投诉,与付女士有相同经历的消费者不在少数。类似案例中,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强调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商家的告知义务。最终的结果是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积极与商家协调,最终帮助消费者完成退货。
律师:商家应主动公示产品信息
针对此事,江西中楚律师事务所李子君律师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包括但不限于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等。且商家不能以消费者未询问商品详细信息为由免责,商家应当履行告知消费者主要信息的义务。
李子君还表示,有关职能部门“有法可依”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实际上是“守法”和“不作为”的体现。职能部门要约谈涉事门店,规范其销售行为,积极协调处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值班编辑:范
值班:吴剑锋
值班编辑:黄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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