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铸造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石榴/新疆日报记者苏春香实习生
9月1日9时许,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延安路地区吉顺路北社区民族团结小区居民刘文沪家的门响了,邻居哈勒米拉·海拉提来送饭。独自生活的刘文沪,自从因高血压被送进医院后,已经成为邻居中一个特殊的人。邻里团结友爱,互帮互助,是乌鲁木齐民族团结院(社区)的一个缩影。
自2017年乌鲁木齐市首批民族团结大院(社区)创建以来,截至目前,已创建3324个民族团结大院(社区)。通过建立民族团结大院(社区)、民族团结模范家庭、民族团结结对家庭等。,各民族居民之间的交往和交流不断加深。互助互爱、尊老爱幼、孝老爱亲等传统美德已成为民族团结大院(社区)各族居民的一种默契、习惯和自觉行动。
对于乌市沙依巴克区和田街社区居民如孜古丽·热买提来说,认识她现在的邻居、社区干部秦魏是一件幸福的事。
2013年,从事清洁工作的茹兹·古力因房屋拆迁,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住处。得知后,秦魏为她找到了合适的房子,跑前跑后。八年多来,她们在咨询秦魏、教育孩子咨询秦魏、投诉秦魏之后,成为了民族团结院“最美的姐妹”。“我家孩子也特别依恋她,叫她‘秦妈妈’。”茹古力说道。

和田街道现有社区大院31个,其中民族团结大院(社区)28个。通过爱家温馨、互学互鉴、文体活动、法律政策、环境优美的“五进”活动,不断增进各族居民的感情。
和田街社区居民子柔·阿普杜拉和李俊伟曾经是几十年的同事,一起工作,先后入党,现在是门对门的邻居。"我的小孙子最喜欢听他爷爷李讲我们中华民族的历史故事."子柔说,“实际上,老李的儿子多次建议他搬到一个更宽敞的房子,但他不同意。我知道,他舍不得我们。”
近年来,乌鲁木齐不断丰富民族团结大院(社区)活动载体,充分调动各族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所居住大院(社区)的归属感、认同感和获得感。
9月1日中午,47岁的阿不来提·阿不都在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地窝堡乡宣仁墩安置小区,到离家两三公里外的菜园里采摘西红柿、辣椒、丝瓜等蔬菜。在回家之前,他特意送了一些到他的老邻居李伟民家。“菜园是我们几个邻居共有的。通常谁有空谁就管。这些天我一直很忙。我没有见过李叔叔,所以今天我要顺路去看看他。”他说。
当李伟民从河南来到新疆时,他是一个陌生人,所以阿不来提的父亲让他留在家里,并帮助他解决生活困难。从此两家人产生了无法割舍的感情。“在我父亲去世多年后,我们与李殊的关系仍然很好。当我们有时间的时候,我们将去看他。我和他儿子的关系也很好。不仅每天一起工作,周末还经常聚在菜园里,吃烧烤,聊天。又不是亲戚比亲戚强!”布莱迪说。
“社区的各族人民世世代代在这里和睦相处,组成了一个和谐的大家庭。”底堡乡党委委员、宣仁墩村党委书记邵鹤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