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两家无印良品公司之间有波澜。
11月4日,据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消息,日本无印良品无印良品因一则涉嫌贬损北京无印良品商誉的言论,被法院一审判决为商业诋毁。要求赔偿北京无印良品经济损失30万元及合理费用10万元,并公开声明消除影响。
据记者了解,此前双方曾就“无印良品”商标纠缠了4年,最终日本无印良品无印良品被法院认定侵权,败诉。2019年11月,日本无印良品无印良品就此发表公开声明。
没想到,这一表态引发了双方新一轮的争执。
日本无印良品被判刑
赔偿北京无印良品62.6万元。
据悉,日本无印良品无印良品诞生于1980年,是株式会社Good Products Program注册运营的品牌,“无印良品”意为“没有名字的优秀商品”,主要包括服装、杂货、食品等精品。2005年4月,日本无印良品进入中国,目前由无印良品(上海)商业有限公司运营
国内“无印良品”商标最早由海南南华工贸公司于2001年4月注册,核准使用范围为第24类“棉织品、毛巾、毛巾被、浴巾、枕巾、地巾、订单、枕套、裤子、被子、被套、靠垫套”。
随后,2004年,海南南华工贸公司将此商标 *** 给北京棉田公司。2011年7月,北京棉田公司注册了“无印良品”商标,使用范围也是第24类商品,后授权北京无印良品公司使用。
双方对无印良品商标的争议始于2015年。北京棉田公司和北京无印良品公司因认为在生产和销售毛毯、床罩、床垫、浴巾、面巾、被套、枕套等商品中使用MUJI无印良品构成商标侵权,将日本无印良品无印良品背后的两家公司起诉至法院。
时隔四年,该案迎来终审判决。2019年11月4日,北京高院认定日本无印良品无印良品无印良品侵权,判决日本无印良品MUJI无印良品立即停止侵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万元及合理费用12.6万余元,并发布30日声明消除侵权行为。
不料,无印良品无印良品在日本发表的声明引发了双方新一轮的争执。
引发双方新一轮争执的声明。
声明称,在中国大陆范围内,好产品计划有限公司在几乎所有类别的商品和服务上注册了“无印良品”商标,但仅在布料、毛巾、床罩等部分类别的商品上,“无印良品”商标被其他公司抢先使用。因此,日本无印良品无印良品不能在中国使用这些商品的“无印良品”商标,但在2014年和2015年被错误使用。
声明中使用的“域名抢注”一词是新诉讼的导火索。
抢注是否构成商业诋毁?
双方相持不下。
在北京绵天公司看来,“抢注”一词是指以不正当竞争等非法手段抢先申请注册商标的行为是违法的。
北京棉田公司认为,无印良品无印良品在日本“无印良品商标被其他公司抢注”的声明以及声明前后的文字足以使公众认为棉田公司是在日本抢注MUJI无印良品商标的“不法分子”,进而认为棉田公司的无印良品毛巾、被子等商品是山寨货。
因此,北京棉田公司以商业诋毁为由,将无印良品无印良品背后的两家公司诉至法院。北京棉田公司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元及合理费用10万元;此外,在微信官方账号、天猫JD.COM网店、无印良品无印良品日本实体店以及报纸媒体连续一个月发布声明,消除影响。
日本无印良品·无印良品辩称,发表公开声明的目的是履行判决,消除影响,澄清双方权利的边界,避免公众混淆。并且,该声明全面、真实地陈述了客观事实,无意损害北京棉田公司的商誉。
此外,日本无印良品·无印良品提到,“域名抢注”一词本身并不具有负面评价,也不构成贬损名誉。整体来看,声明中关于“抢注”的信息非常少,并没有直接指向北京绵天公司。读者看完不会误解北京棉田公司的善意和权利。
因此,日本无印良品无印良品公司认为涉案行为不构成商业诋毁,请求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判决:
商标法对“抢注”给予了否定的判断。
法院对案件进行梳理后认为,本案的焦点是涉案言论是否属于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的行为,该言论是否损害了绵天公司的商誉,商业诋毁成立后被告应承担的责任。
在法院看来,商标“抢注”的客体应该是已经被他人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商标法》已经包含了对“抢先注册”违法行为的否定判断。法律的相关生效判决已经认定涉案的“无印良品”商标是合法注册的商标,不是注册商标。日本无印良品无印良品公司仍在涉案声明中指称“其他公司抢先使用”该商标,传递与客观事实不符的虚假信息,构成捏造、散布虚假信息的行为。
对于涉案声明是否损害了北京棉田公司的商誉,法院指出,该声明是在涉及双方当事人的生效判决基础上发布的,明确提到了北京棉田公司,因此会让公众直接将实施“抢注”的“其他公司”与北京棉田公司联系起来。在声明中,日本无印良品无印良品再次强调了其合法性和正当性。相比之下,绵天公司的不公正、不合法已经包含在其中。
法院进一步指出,双方商标纠纷已持续多年。日本无印良品无印良品为了维护生效判决的权威性,应当以客观审慎的态度向公众作出陈述,但该陈述与事实相悖,不是生效判决的正当执行。因此,无印良品无印良品公司的声明实际上损害了北京棉田公司的商誉,构成了商业诋毁。

在赔偿金额的计算上,因北京棉田公司没有证据证明涉案行为所遭受的损失和被告的侵权利益,法院不予全力支持。
综合考虑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日本无印良品无印良品必须赔偿棉田公司经济损失30万元及合理费用10万元,在天猫官方旗舰店及国内实体店刊登声明,消除影响,驳回棉田公司其他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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